“开写真馆的时尚姐姐?”
“还是那个温柔幼师?”
[应漫:温柔幼师。]
[应漫:嘿。]
应漫跟宋钰分享道:“你别看我女朋友看着斯斯文文、温温柔柔的, 实际上……”
话说到一半,她才反应过来,“不跟你说了。”
“你一个单身狗,一点经验也没有。”
“我跟你说了你也不懂。”
宋钰撇嘴。
谁说她没经验了。
她上辈子和季茗穗谈了整整十一年的恋爱,季茗穗又惯着她、什么都愿意陪她玩,所以她的经验丰富到说出来都能吓死应漫了。
[应漫:不聊了,我得去给我女朋友做早饭了。]
[应漫:等下公司见。]
宋钰看了一眼时间。
8:10。
时间真的来不及了。
她今天早上要想不迟到,洗澡和化妆这两件事情,她只能二选一了。
宋钰犹豫了几秒钟,选择了洗澡。
至于化妆……
反正她不管化不化妆都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女人,偶尔素颜一天也没事。
她会有这种想法,真的不是她自恋。
而是因为季茗穗。
她和季茗穗在一起的时候,季茗穗真的是往死里溺爱她,成天在她耳边说些——“老婆,你不管化不化妆,都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
——“老婆,你值得拥有这个世界上所有最好的东西。”
——“老婆,你不用给我省钱,你就使劲花,只有最昂贵、最奢侈的物品,才能配得上全世界最独一无二的你。”
之类的话。
她虽然是个生性简朴的人,但是这些话季茗穗说得次数多了,她每日听到耳朵里面,难免会受到影响。
所以跟季茗穗在一起的那十一年,她别的地方没什么长进,自信心倒是成倍成倍的增长。
坐在马桶上洗澡的时候,宋钰发现她的身体不像昨天那么燥了。
她惊喜的眨了眨眼睛。
什么情况?
昨夜还馋季茗穗馋得要死要活的她,醉了一次、睡了一觉之后,就像狠狠发泄过一样,身体里的邪火消散了一大半。
宋钰比较了一下,昨夜她对季茗穗的馋,是馋得直咽口水的那种馋。
今早她对季茗穗的馋,只是馋得直抿嘴唇的那种馋而已。
虽然她还是挺馋季茗穗的,但是现在的她,明显没有之前馋得那么厉害了。
宋钰疑惑的挠了挠头,“我这么有出息的吗?”
不仅很快就适应了日常生活方面的由奢入俭,还很快就适应了妻妻生活方面的由奢入俭?
连她自己都难以相信,“我这么争气的吗?”
洗完澡、吹干了头发,宋钰去衣柜前选衣服。
今早她挑了一件白色针织衬衫,搭配黑色直筒西裤,以及白色的尖头高跟鞋。
头发用银色的鲨鱼夹随意的抓起。
再背一个灰色的斜挎托特包。
宋钰站在穿衣镜前面,看着自己今天的穿搭,满意的点了一下头。
满意过后,宋钰微微叹了口气。
以前她和季茗穗在一起的时候,季茗穗要是看到她这么用心的搭配一套衣服,肯定会先口头夸奖她半个小时,然后等到了办公室,再给她发一条好几百字的小作文,赞美她今天是如何如何的漂亮、如何如何的时尚的。
可是重生之后的季茗穗,再也不会像上辈子一样,认为她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了。
这辈子的季茗穗,只会认为她是个随意解雇销冠的脑残老板。
“不对……”宋钰晃了一下脑袋。
季茗穗上辈子之所以那么惯着她、宠着她,只是为了更好的掌控她,那些赞美之词,更是季茗穗哄骗她的手段。
就算再爱季茗穗,她这辈子也不想再去过那种家里安满了摄像头、一天24时都被季茗穗监视着、每个整点都必须向季茗穗报备行程的悲惨生活了。
“自由!”宋钰握紧拳头,她提醒自己,“要坚定一点。”
她昨天还挺坚定的,怎么醉了一次、睡了一夜之后,就心生动摇了呢?
宋钰抬起眼睛,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大声喊道:“我这辈子只要自由!”
“只要自由!”
*
出门之前宋钰怕迟到,着急忙慌的,就没感受出身体上的不适来。
等挤上了地铁,她才觉得特别疲惫。
宋钰握着扶手杆,活动了一下肩膀和手腕,又抬起手拍了拍脸颊,然后不解的眨了眨眼睛。
昨天晚上她确实喝醉了,所以她今天早上头疼、困倦都是正常的。
可是她现在不止头疼、困倦,她的腮帮子、手腕和肩膀也酸疼得厉害。
就像她昨天晚上没在家睡觉,而是扛着锄头去种了几亩地,或者去工地上出了几个小时苦大力一样。
宋钰抿了一下嘴唇,她抬手挠了挠脑袋,忍着腮帮子、手腕和肩膀的酸疼,疑惑的嘀咕了一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难道我昨天晚上喝醉了之后,真的去工地上出苦大力了?”
-----------------------
作者有话说:传下去,据宋钰的亲身体验,伺候季茗穗一宿的劳累程度,不亚于扛着锄头去种了几亩地,或者去工地上出了几个小时苦大力。
第32章
宋钰在8点56分踏进了写字楼。
她在心里算了一下时间。
等会儿要是乘电梯顺利, 不用排队等电梯的话,那她今天就能准时打卡上班了。
普通且自由的新生活,从上班不迟到开始!
宋钰一拐进电梯间, 就看到其中一部电梯的门马上要关上了。
她加快脚步,迅速走到电梯前面,在电梯门彻底关上之前,伸手按了开门键。
因为她这一按, 本来马上就要关上的电梯门,从中间向两侧缓慢打开了。
“赶上了。”宋钰松了口气, 她可真是幸运, 只要赶上了这部电梯, 今天她就不会迟到了。
她开心的哼起了歌, “今天是个好日子……”
这时电梯门已经打开一大半了。
宋钰一抬眼,就看到站在电梯里的季茗穗。
以及站在季茗穗旁边的沈兰西。
现在正是上班高峰期,电梯已经满了、里面人挤人的。
站在电梯前面的季茗穗和沈兰西, 胳膊因为过于拥挤而紧紧的贴在一起, 看着很是亲密。
眼前的这一幕, 让宋钰的好心情顿时荡然无存。
刚哼了一句的歌,她也哼不下去了。
宋钰生气的板起脸,她盯着季茗穗的眼睛, 用力的咬了一下牙。
沈兰西笑着跟宋钰打招呼,“宋总。”
“早上好。”
季茗穗也开了口, “宋总。”
她故作不耐烦, 皱眉对宋钰说道:“这部电梯满了, 你乘下一趟吧。”
说完,季茗穗没等宋钰回话,直接伸手按了关门键。
沈兰西向宋钰挥了挥手, “宋总,我和茗穗姐先走一步了。”
她挑眉说道:“等下公司见。”
宋钰站在电梯外面,看着缓缓关上的电梯门,以及电梯里面胳膊贴在一起的季茗穗和沈兰西,脸色极其难看。
这要是放在上辈子、季茗穗还爱她的时候,季茗穗肯定会急忙走下来,陪在她身边、哄她开心的。
但是这辈子、不爱她的季茗穗,遇到这种情况的做法,是用一种极其不耐烦的语气让她去乘下一趟电梯,然后神情冷漠的按了一下关门键。
等电梯门关上之后,季茗穗问沈兰西,“我被解雇了,所以不在意宋总的感受,你对宋总的态度,怎么也这么随意?”
沈兰西笑了笑,因为她来宋钰的公司上班,并不是为了赚钱。
她从小就是一个胸无大志、害怕承担责任的人,她真的宁愿随便打份月薪几千块钱的工,也不想去管理、经营家族企业。
可她是家里唯一的继承人。
在她妈妈不断催促她去自家公司上班,让她尽快积累管理经验的时候,她绞尽脑汁了半个月,终于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交一个工作能力强、有商业头脑的女朋友,让这个女朋友去替她管理家族企业。
至于为什么不是请一个职业经理人,而是交一个女朋友,是因为她想一劳永逸。
职业经理人会辞职、跳槽,但是一个爱她的女朋友,却会替她管理一辈子公司。
当然了,她也不会亏待这个女朋友的。
以她家公司的市值,请一个职业经理人,她顶多给那个职业经理人开2000万的年薪。
但要是她找的女朋友工作认真、性格踏实,又对她好的话,那她愿意给这个女朋友一年2个亿的零花钱。
所以这半年来,她一直辗转与各个初创公司,就是想从这些初创公司的老板和员工中,挑选出一个合适的女朋友来。
“还是那个温柔幼师?”
[应漫:温柔幼师。]
[应漫:嘿。]
应漫跟宋钰分享道:“你别看我女朋友看着斯斯文文、温温柔柔的, 实际上……”
话说到一半,她才反应过来,“不跟你说了。”
“你一个单身狗,一点经验也没有。”
“我跟你说了你也不懂。”
宋钰撇嘴。
谁说她没经验了。
她上辈子和季茗穗谈了整整十一年的恋爱,季茗穗又惯着她、什么都愿意陪她玩,所以她的经验丰富到说出来都能吓死应漫了。
[应漫:不聊了,我得去给我女朋友做早饭了。]
[应漫:等下公司见。]
宋钰看了一眼时间。
8:10。
时间真的来不及了。
她今天早上要想不迟到,洗澡和化妆这两件事情,她只能二选一了。
宋钰犹豫了几秒钟,选择了洗澡。
至于化妆……
反正她不管化不化妆都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女人,偶尔素颜一天也没事。
她会有这种想法,真的不是她自恋。
而是因为季茗穗。
她和季茗穗在一起的时候,季茗穗真的是往死里溺爱她,成天在她耳边说些——“老婆,你不管化不化妆,都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
——“老婆,你值得拥有这个世界上所有最好的东西。”
——“老婆,你不用给我省钱,你就使劲花,只有最昂贵、最奢侈的物品,才能配得上全世界最独一无二的你。”
之类的话。
她虽然是个生性简朴的人,但是这些话季茗穗说得次数多了,她每日听到耳朵里面,难免会受到影响。
所以跟季茗穗在一起的那十一年,她别的地方没什么长进,自信心倒是成倍成倍的增长。
坐在马桶上洗澡的时候,宋钰发现她的身体不像昨天那么燥了。
她惊喜的眨了眨眼睛。
什么情况?
昨夜还馋季茗穗馋得要死要活的她,醉了一次、睡了一觉之后,就像狠狠发泄过一样,身体里的邪火消散了一大半。
宋钰比较了一下,昨夜她对季茗穗的馋,是馋得直咽口水的那种馋。
今早她对季茗穗的馋,只是馋得直抿嘴唇的那种馋而已。
虽然她还是挺馋季茗穗的,但是现在的她,明显没有之前馋得那么厉害了。
宋钰疑惑的挠了挠头,“我这么有出息的吗?”
不仅很快就适应了日常生活方面的由奢入俭,还很快就适应了妻妻生活方面的由奢入俭?
连她自己都难以相信,“我这么争气的吗?”
洗完澡、吹干了头发,宋钰去衣柜前选衣服。
今早她挑了一件白色针织衬衫,搭配黑色直筒西裤,以及白色的尖头高跟鞋。
头发用银色的鲨鱼夹随意的抓起。
再背一个灰色的斜挎托特包。
宋钰站在穿衣镜前面,看着自己今天的穿搭,满意的点了一下头。
满意过后,宋钰微微叹了口气。
以前她和季茗穗在一起的时候,季茗穗要是看到她这么用心的搭配一套衣服,肯定会先口头夸奖她半个小时,然后等到了办公室,再给她发一条好几百字的小作文,赞美她今天是如何如何的漂亮、如何如何的时尚的。
可是重生之后的季茗穗,再也不会像上辈子一样,认为她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了。
这辈子的季茗穗,只会认为她是个随意解雇销冠的脑残老板。
“不对……”宋钰晃了一下脑袋。
季茗穗上辈子之所以那么惯着她、宠着她,只是为了更好的掌控她,那些赞美之词,更是季茗穗哄骗她的手段。
就算再爱季茗穗,她这辈子也不想再去过那种家里安满了摄像头、一天24时都被季茗穗监视着、每个整点都必须向季茗穗报备行程的悲惨生活了。
“自由!”宋钰握紧拳头,她提醒自己,“要坚定一点。”
她昨天还挺坚定的,怎么醉了一次、睡了一夜之后,就心生动摇了呢?
宋钰抬起眼睛,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大声喊道:“我这辈子只要自由!”
“只要自由!”
*
出门之前宋钰怕迟到,着急忙慌的,就没感受出身体上的不适来。
等挤上了地铁,她才觉得特别疲惫。
宋钰握着扶手杆,活动了一下肩膀和手腕,又抬起手拍了拍脸颊,然后不解的眨了眨眼睛。
昨天晚上她确实喝醉了,所以她今天早上头疼、困倦都是正常的。
可是她现在不止头疼、困倦,她的腮帮子、手腕和肩膀也酸疼得厉害。
就像她昨天晚上没在家睡觉,而是扛着锄头去种了几亩地,或者去工地上出了几个小时苦大力一样。
宋钰抿了一下嘴唇,她抬手挠了挠脑袋,忍着腮帮子、手腕和肩膀的酸疼,疑惑的嘀咕了一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难道我昨天晚上喝醉了之后,真的去工地上出苦大力了?”
-----------------------
作者有话说:传下去,据宋钰的亲身体验,伺候季茗穗一宿的劳累程度,不亚于扛着锄头去种了几亩地,或者去工地上出了几个小时苦大力。
第32章
宋钰在8点56分踏进了写字楼。
她在心里算了一下时间。
等会儿要是乘电梯顺利, 不用排队等电梯的话,那她今天就能准时打卡上班了。
普通且自由的新生活,从上班不迟到开始!
宋钰一拐进电梯间, 就看到其中一部电梯的门马上要关上了。
她加快脚步,迅速走到电梯前面,在电梯门彻底关上之前,伸手按了开门键。
因为她这一按, 本来马上就要关上的电梯门,从中间向两侧缓慢打开了。
“赶上了。”宋钰松了口气, 她可真是幸运, 只要赶上了这部电梯, 今天她就不会迟到了。
她开心的哼起了歌, “今天是个好日子……”
这时电梯门已经打开一大半了。
宋钰一抬眼,就看到站在电梯里的季茗穗。
以及站在季茗穗旁边的沈兰西。
现在正是上班高峰期,电梯已经满了、里面人挤人的。
站在电梯前面的季茗穗和沈兰西, 胳膊因为过于拥挤而紧紧的贴在一起, 看着很是亲密。
眼前的这一幕, 让宋钰的好心情顿时荡然无存。
刚哼了一句的歌,她也哼不下去了。
宋钰生气的板起脸,她盯着季茗穗的眼睛, 用力的咬了一下牙。
沈兰西笑着跟宋钰打招呼,“宋总。”
“早上好。”
季茗穗也开了口, “宋总。”
她故作不耐烦, 皱眉对宋钰说道:“这部电梯满了, 你乘下一趟吧。”
说完,季茗穗没等宋钰回话,直接伸手按了关门键。
沈兰西向宋钰挥了挥手, “宋总,我和茗穗姐先走一步了。”
她挑眉说道:“等下公司见。”
宋钰站在电梯外面,看着缓缓关上的电梯门,以及电梯里面胳膊贴在一起的季茗穗和沈兰西,脸色极其难看。
这要是放在上辈子、季茗穗还爱她的时候,季茗穗肯定会急忙走下来,陪在她身边、哄她开心的。
但是这辈子、不爱她的季茗穗,遇到这种情况的做法,是用一种极其不耐烦的语气让她去乘下一趟电梯,然后神情冷漠的按了一下关门键。
等电梯门关上之后,季茗穗问沈兰西,“我被解雇了,所以不在意宋总的感受,你对宋总的态度,怎么也这么随意?”
沈兰西笑了笑,因为她来宋钰的公司上班,并不是为了赚钱。
她从小就是一个胸无大志、害怕承担责任的人,她真的宁愿随便打份月薪几千块钱的工,也不想去管理、经营家族企业。
可她是家里唯一的继承人。
在她妈妈不断催促她去自家公司上班,让她尽快积累管理经验的时候,她绞尽脑汁了半个月,终于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交一个工作能力强、有商业头脑的女朋友,让这个女朋友去替她管理家族企业。
至于为什么不是请一个职业经理人,而是交一个女朋友,是因为她想一劳永逸。
职业经理人会辞职、跳槽,但是一个爱她的女朋友,却会替她管理一辈子公司。
当然了,她也不会亏待这个女朋友的。
以她家公司的市值,请一个职业经理人,她顶多给那个职业经理人开2000万的年薪。
但要是她找的女朋友工作认真、性格踏实,又对她好的话,那她愿意给这个女朋友一年2个亿的零花钱。
所以这半年来,她一直辗转与各个初创公司,就是想从这些初创公司的老板和员工中,挑选出一个合适的女朋友来。
